交通事故理赔咨询
已回复2010/8/29 15:10:26
我骑着助力车,与公交车追尾,双方车辆都有不同程度的损毁,我也受伤了,公交车一方无人受伤。交警判定我负全责,并告诉我,由于我是该事故中的弱势一方,所以公交车公司可以赔偿我最多1000元医药费,加上最多100元的助力车维修费,而公交车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我承担。目前我的医药费已经远超1000元,而助力车的维修费也超过了100元,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公交公司这样的赔偿额度,是否合理?虽然判定我负全责,但是我是弱势一方,既然公交车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我承担,是否我的医药费和车辆维修费也应该由公交公司全部承担?
谢谢!
上述处理合理。你可以提出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用赔偿,依据你提供的情况,该费用对方在1万元以内予以全赔。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9/29 11:2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