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险商业险理赔问题
已回复2011/3/8 16:00:41
你好!想咨询一下我的案例:09年底本人驾驶小轿车与一电动车相撞,致电动车车主受伤。交警判断本人负全责。这起事故受害方已于2010年十月提起诉讼,并已有法院判决书。但只解决了交强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一万元。现仍有将近两万的医疗费用需要本人去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初步分析要个人承担30%,现在商议下来的结果是保险公司最低要我承担10%的医疗费用。我的车辆正常参保交强险和商业险。其中商业险部分包括AB不计免赔条款。我想问:像我这种情况是直接到法院起诉保险公司好呢还是接受保险公司的理赔协议好?如果起诉保险公司是不是能得到全额的理赔赔偿。这个事故理赔,事实清楚无误。如果起诉需不需要专门请律师帮我起诉呢?谢谢!盼复!
到保险公司协商理赔为好。没必要请律师代理,否则扣除的费用刚好支付律师代理费用,尚且,目前法院诉讼时,也要扣除医保外用药的,具体扣多少,法院尚无明确定论。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1/3/10 20:2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