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中律师的收费标准
已回复2011/5/21 14:02:21
你好!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妈妈在从南渡去往新昌上班的路上,骑得电动车,是直行,而一辆运水泥的大卡车是右转,撞到了我妈,导致腰受伤,我妈住院了一段时间后就回家疗养,医院建议休息三个月,住院费对方出了7000多,我妈担负了3000多。事故鉴定结果是对方负全部责任,现在,我妈修养已满三个月,要开始打官司了,请了一个律师,就先收了3000多的代理费,我个人觉得这个费用有点高,因为这个案件一共才涉及10000多的财产。请问,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另外,如果最后我妈胜诉了,这个律师费是对方承担还是自己承担?还有就是,就这种的交通事故,我们可以就哪几方面提出赔偿请求?
希望律师可以帮助我解决疑惑,万分感谢!!!
由于法制市场的混乱,委托代理案件的人也众多,一般有律师、法律工作者,还有社会上的公民代理,包括部分司法所、法院、交警人员。除了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外,其他人可以代理,但不可以收取任何代理费用。代理案件时,首先建议你先带他办公室去一下,辨别其是否律师还是法律工作者,或者其他人员。缴纳代理费用,到其财务科交费,这样也许可以避免被乱收费。代理费用赔偿额10万元以内,一般按1500+4%收取,像你这种情况,1万元左右的案件,收取的代理费用为1500元左右,你完全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收费票据。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1/5/21 14:5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