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待遇之赔偿程序
2009年6月3日我正在法院开庭的,接到法律援助中心电话,叫承办一个工伤待遇的法律援助案件,于是开完庭后我回到办公室,会见了当事人,了解了基本的案件情况。
案件其实很简单,当事人在公司从事操作工,2009年1月12日在上班时候不慎发生事故,致使右桡骨远端骨折,大部分医疗费用单位均已支付,就后续赔偿费用协商未果,引起纠纷,导致诉讼。
值得欣慰的是,这个案子工伤已经认定,同时伤残也被评定,故而仅需走一个仲裁程序仅可。同时当事人病情不重,未住院,又是溧阳本地人,联系起来方便。于是我了解了案件基本事实和收集了相关证据后,第二日就提交了仲裁申请书。但由于本案是工伤待遇,故而往往简单的案件事实却被繁琐的法律程序所累,导致至今我当事人还在诉讼中,未曾取到赔偿款。
为什么?让我们来回顾一下工伤待遇之赔偿程序。劳动工伤待遇的案件,案件事实基本上很简单的,一般都是在厂、公司、工地上班的时候发生事故,然后老板或者负责人把伤者送到医院治疗,治疗终结,再付点误工和营养、护理费用,就不了了之了。但大部分法律规定的赔偿款,具体包括的医疗补助金、伤残赔偿金、就业补助金都难以得到赔付,于是当事人不得不诉而告之,寻求法律帮助。
但真正启动法律程序,首先是进行工伤认定,要准备一些工伤认定的材料,在工伤认定的申请材料中,关键的是劳动关系。现在一般的小型工厂和公司,尚未和部分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故而该劳动关系的证明一般都是通过事实劳动关系来予以确定,而收集该相关材料,当事人就是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估计还要一个月左右来准备,如果让自己来准备,时间就不得不延长了。
工伤申请材料准备完毕后,向劳动工伤认定部门提请受理,受理时间一般7日左右,然后劳动部门向被申请单位发出15日内举证通知书,再在60日内作出是否工伤的决定书。如果单位提请异议,那么劳动工伤认定部门根据现有材料再作出是否工伤的认定,如果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劳动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对于是否工伤就只能中止认定了。
中止认定后,当事人只能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确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仲裁之诉。仲裁部门一般在60日内作出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认定,但就是存在劳动关系的认定后,一方不服,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程序一般在三个月内,一审不服,又到二审,二审程序短一点的话三个月,长一定要达到六个月,中院判下来再回到工伤部门来予以认定,认定时间还需60日。
工伤认定下来了,是不是定了呢?没有。一方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复议下来,一般二个月,复议不服,一方又提起行政诉讼,一审、二审下来,又要六个月左右。
这样下来,工伤是认定了,那么需要对申请人的伤残进行鉴定了,首先在地市级医院,也就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鉴定申请报告要在单月提起,双月还不行,鉴定结论下来,估计要2个月左右。一方不服,要重新鉴定,那么还要到省一级部门来认定,再拿到鉴定结论,又要花掉3个月左右,就这样,前面的初始程序才予以了结。
鉴定下来了,就需提起工伤待遇赔偿程序了,首先是仲裁,二个月。一方不服,提起诉讼,再一审、二审,又要六个月。案件诉讼程序到此结束,那么当事人的赔偿款是否可以拿到手了呢?没有。还有一个程序,就是执行程序,对方不给钱,这么办,只能向法院申请执行,大家都知道,全国执行难,如果在二个月内拿到全额的赔偿款,就谢天谢地了。拿不到,怎么办?就少一点,10万变8万。要不要,要就签执行和解协议,拿8万。不要?单位好一点没问题,单位经济效益差的,那么赔偿款何年马月拿到赔偿款就无从计算了。找法院,法院说,对方没钱,没办法。找人,去过,找不到。让当事人去找,找到了,法院就去抓,当事人能找到吗,一般找不到,就是找到了,抓到了,拘留一个星期,没办法,没钱,只能放了。赔偿款了,没了。以后吧,以后到什么时候,问号,不知道。
总列一下上面所述的程序,需要多长时间?工伤认定材料准备1个月,工伤受理、认定2个月;劳动关系确认从仲裁、一审、二审,至少8个月,再到工伤认定2个月、行政复议、一审、二审6个月;这样工伤终于认定下来了,多长时间?总计19个月;然后再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从地市级再到省一级,两次下来又是5个月;再工伤待遇仲裁,又从一审到二审,又是8个月。这样计算下来,全部程序走完的话,就是32个月。再执行,拿到赔偿款,估计36个月,也就是要三年左右。
回到我办的这件案件,2009年1月12日申请人受伤,好在单位已经办理了工伤保险,故而不存在工伤认定程序之累,但就是仲裁下来,也到了10月26日,时至笔者落笔之日,已经收到对方上诉状,不服仲裁了,只能通过法院程序了,当事人找我,我也只能苦笑,没办法,法律程序不是想少就少的。不过,当事人还能理解,这在无奈中也能获得些许安慰了。
对于如何简化工伤待遇赔偿程序,充分保护劳动者之最大合法权益,本文不在叙述,另文在叙。
江苏方直律师事务所
许云春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二日